一“老赖”隐藏转(zhuan)移产(chan)业被判刑8个月,判决,裁定,荣昌
近日(ri),重庆市荣昌区人(ren)民法院以拒(ju)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(zui)判处唐某有期徒刑8个月。
事情还得从7年前(qian)说起。2017年2月至2019年7月,原告人(ren)唐某先后向肖某借款(kuan)9.6万元、向陈某借款(kuan)2.3万余元。因唐某未按约还款(kuan),肖某、陈某向荣昌法院提起诉讼。
荣昌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原告人(ren)唐某向肖某、陈某偿还本(ben)金及响应本(ben)钱。2019年2月22日(ri)、2022年1月19日(ri),肖某、陈某先后向荣昌法院申请逼迫执行。因未发现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产(chan)业,荣昌法院先后对两案(an)裁定终结(jie)执行步伐。2019年5月29日(ri),因唐某拒(ju)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(shu)确定的义务(wu),荣昌法院决定对唐某拘留15日(ri)。
之后,原告人(ren)唐某在广东一机电工程无限公司务(wu)工期间遭受工伤(shang)。2023年1月至4月期间,唐某收到社保工伤(shang)赔偿款(kuan)及该机电工程无限公司的赔偿款(kuan)共计(ji)13万余元。因担心赔偿款(kuan)被法院冻(dong)结(jie)用于还款(kuan),唐某收到赔偿款(kuan)后,迅速通过ATM跨行取款(kuan)、向其女儿唐某甲转(zhuan)账(zhang)汇款(kuan)、使(shi)用唐某甲的交际账(zhang)号收取赔偿款(kuan)等体式格局隐藏、转(zhuan)移上述产(chan)业。
经申请人(ren)提供线索,荣昌法院执行法官经审查,确定唐某存在隐藏、转(zhuan)移产(chan)业的行为,涉嫌拒(ju)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(zui),遂将唐某拒(ju)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(zui)的线索移送(song)公安机关处置惩罚。